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功能区一期工程入口区项目(景观照明、给水部分)比选公告

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功能区一期工程入口区项目(景观照明、给水部分)比选公告

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功能区一期工程入口区项目

(景观照明、给水部分)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MASGC-20LX0413

项目名称

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功能区一期工程入口区项目(景观照明、给水部分)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同意含山县文化和旅游委员会凌家滩遗址公园北门服务区立项的复函(含发改【2018】219号)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包单位

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

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建设规模

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功能区一期工程入口区项目(景观照明、给水部分),包括给水管预埋、绿化浇灌给水、景观照明、强弱电预埋管工程。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4 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 6 月 8 日

质量要求

合格

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控制价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 838275.04元。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14 %。

成交价=控制价*(1-14%)。

成交价为: 720916.53 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比选单位须是《2020年度含山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零星项目(施工)供应商库》的库内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成功资料下载。

4、信誉要求:

(1) 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资料下载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 4 月 22 日 15时 30分(即资料下载截止时间),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并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2、资料下载不需缴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人,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成交人收取。不含清单控制价编制费的代理服务费每项工程按不高于 1000 元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成交价

费率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成交金额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1万元;

(200-100)*0.7%=0.7万元;

合计1+0.7=1.7万元

应收招标代理服务费=1.7万元*80%=1.36万元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200万元

0.7%

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 2020年 4 月 23 日 9 时1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由于疫情期间,比选开始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和公管局工作人员各一人到现场参与监督和见证。

比选办法

在现场上述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成交人由发包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资料下载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项目比选企业资料下载名单及顺序号码至比选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企业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比选企业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企业对应一个号码。

(3)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由发包单位或代理机构将所有参与项目的比选企业依据网上确认的号码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被抽中的经审查合格后即为成交人。

(4)代理机构经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1

1、零星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将其清除出库: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被抽取到参与现场监督的企业而不派员参加的(三次以上)或有其他违反本文件规定的行为的;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公管局定期会同相关单位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发现成交企业有违法转包分包、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2、控制价100万元以上项目,零星库内企业成交后,暂停该成交企业在本轮同专业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比选,待库内本专业企业一轮结束后,方可继续参加下一轮比选;

控制价在10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被选定为项目成交单位的可以继续参加其他控制价在10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的比选,但在建项目不得超过2个(含房建、市政等比选专业项目)。当在建项目达到2个,将暂停该成交企业参与控制价1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比选,待在建项目少于2个,方可继续参加比选。

所有成交企业在项目施工竣工后,须有发包单位出具完工证明,交县公管局和县交易中心备案。

特别提示2

(1)零星库内企业中标后,将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B证带到公管局进行登记,并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2)若本项目只有一家企业下载资料时,该企业中标。

(3)若本项目无企业下载资料参与比选,在发布第二次比选公告时,仅针对第二次比选临时解锁所有已被选定的企业,《含山县限额以下零星工程施工企业库》中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第二次比选,选中单位不得拒绝比选结果,否则视同放弃本轮比选资格。第二次比选被选定的成交单位依然将被转入本专业下一轮选择。

(4)库内企业比选剩余3家及以下时,剩余企业必须全部下载资料参与比选,不下载资料视同放弃本轮比选。

(5)资料下载的库内企业,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单位或交易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6)库内企业资料下载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资料下载的库内企业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单位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7)库内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对中标的比选项目全过程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管理处

地 址:含山县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邮 编:238100

联 系 人:胡元

电 话:159*****3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含山县望梅路皇都骏景1#楼101室

联 系 人:徐学山

电话:137*****199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水 景观照明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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