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疏浚土用于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和政策分析公开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疏浚土用于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和政策分析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江口航道疏浚土用于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和政策分析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7日09: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7日09:00至2020年04月23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21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储华军,***-********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颖,***-********-***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江口航道疏浚土用于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和政策分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江口航道疏浚土用于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和政策分析
项目编号:SOIS2-*******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颖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联系方式:储华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颖,***-********-***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江口航道疏浚土用于生态修复可行性研究和政策分析
合同期: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暂定,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预算: 190 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资质要求为具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海洋功能区划资质证书,且具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分析、生态整治修复评估、潮流泥沙数学模型计算能力的勘察设计、研究单位或科研院校。(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三年内(2017-2019年,下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年份的书面声明或承诺)。以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三家,联合体成员资质和业绩可以互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之间必须有合作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和各单位之间的分工。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范围进行投标,且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00至2020年04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威海路48号21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月 17日至2020年 4月 23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招标代理人处(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携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2)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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