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

采购公告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关于交通信号灯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ZC2007-J077/078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单位委托,就申请采购的交通信号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交通信号灯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编号:ZZC2007-J077/078,预算总价为18.2万元、12.2万元,具体需求如下:详见张家港政府网(http://www.zjgzfcg.org)。
三、供应商人资质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条件。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资格登记具备此类设备经营资质的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单位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评委将根据投标人法人或分公司注册地进行合理推算)
四、采购文件领取信息: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07年08月08日至08月10日
(领取截至时间为2007年08月10日16:00时);
采购文件领取时需携带拟参加谈判的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以证明推荐的设备能满足采购需求。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爱锋、梁明、陈瑞春
联系电话:****-********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服务中心
2007年08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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