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民政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廊坊市民政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民政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廊坊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廊坊市公告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36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09:00至2020年04月23日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7日14:00至2020年04月27日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7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敬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廊坊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臧振 ****-*******
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晓敬 ****-*******

  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廊坊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市民政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市民政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FJWZB200414-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敬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臧振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晓敬 ****-*******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廊坊市民政局办公楼物业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86号服务期:一年预算金额:294000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同时报名;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9:00至2020年04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8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4:00至2020年04月27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3)2019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5)社保经办机构颁发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或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

2、磋商供应商需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敬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民政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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