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关于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进口产品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项目编号:SZGXZS*******

三.采购项目名称: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

200

该设备用于是食品及食盐中铅、镉等多元素项目的测定,要求检出限达到ppt级;设备稳定性≤5%;要求可实现样品气体稀释;可实现高盐样品(浓度为25%)的样品分析;设备分析模式需具备普通/碰撞反应池。


2

全在线固相萃取及真菌毒素前处理平台升级模块

1

该设备用于食品中抗氧化剂等项目的测定,整机模块化结构设计,易于后期维修与维护。要求全自动化完成样品进样、分离净化、目标组分收集等系列操作、GPC净化工作站完成数据采集,数据保存和管理等一系列操作。


3

氢化物发生器

1

该设备为原子吸收光谱仪配套设备,用于中国药典收载中药品种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中砷和汞的测定,要求灵敏度为SppbAS 0.08,重复性(RSD)小于1%,检出限(砷)小于0.25μg/L。


4

尘埃粒子计数器

1

该设备用于空气洁净度性能检测中尘埃粒子等项目的测定,要求取样流量为100L/min,粒径通道为0.5~5.0多种不同粒径通道,EU GMP / ISO 14644 / FS-209E 标准数据计算和Pass/Fail报告打印等,满足新的GMP洁净度检测要求。


六、申请理由: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因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拟采购进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1台、全在线固相萃取及真菌毒素前处理平台升级模块1台、氢化物发生器1台、尘埃粒子计数器1台。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该设备用于是食品及食盐中铅、镉等多元素项目的测定,要求检出限达到ppt级;设备稳定性≤5%;配备长寿命、双模(脉冲方式和模拟方式检测)同时型检测器;配置高灵敏度同心雾化器;可实现样品气体稀释;可实现高盐样品(浓度为25%)的样品分析;射频发生器:频率30 MHz以上,频率稳定性< ±0.01 %;设备分析模式需具备普通/碰撞反应池。目前国内无相应设备性能,尚不能达到相关要求。

2、全在线固相萃取及真菌毒素前处理平台升级模块,该设备用于食品中抗氧化剂等项目的测定,整机模块化结构设计,易于后期维修与维护。全自动化完成样品进样、分离净化、目标组分收集等系列操作、GPC净化工作站完成数据采集,数据保存和管理等一系列操作;不锈钢定量环实现精密的满环进样,精密注射泵保证准确和重现性高的部分环进样且进样体积可设定。能够满足多模块同时操作,目前国内无相应设备性能尚不能达到相关要求。

3、氢化物发生器为原子吸收光谱仪配套设备,用于中国药典收载中药品种重金属及有害元素中砷和汞的测定,要求灵敏度为SppbAS 0.08,重复性(RSD)小于1%,检出限(砷)小于0.25μg/L。国产品牌毛细管易老化、破裂、堵塞,流量计易进水,导致硼氢化钾和载液无法吸入,故障频次较高,设备使用寿命及性能与进口品牌仍有较大差距。

4、尘埃粒子计数器,该设备用于空气洁净度性能检测中尘埃粒子等项目的测定,要求取样流量为100L/min,粒径通道为0.5~5.0多种不同粒径通道,EU GMP / ISO 14644 / FS-209E 标准数据计算和Pass/Fail报告打印等,满足新的GMP洁净度检测要求;新版GMP要求采样体积为100L,比原有体积大,目前国内同类设备性能更新、数据计算、采样体积等不能满足新的检测需求,且仪器精度、使用寿命、稳定性与进口品牌有一定差距。

上述设备属于非限制进口仪器,为确保检验结果的精准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并提高工作效率,因此申请要求采购进口产品。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吴富忠

副主任技师

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瑞永

主管技师

舟山市卫生监督所

陈贤雷

高工

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赵华

高工

舟山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周秀锦

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舟山海关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ICP-MS用于食品、水质等样品中铅、镉等多元素项目的测定,全在线固相萃取及真菌毒素前处理平台升级模块用于食品中抗氧化剂等项目的测定。目前国内尚无相应检测设备。

尘埃粒子计数器按新版GMP规定,国内产品不满足新的GMP洁净度检测要求,且仪器稳定性、仪器精度等性质与进口产品尚有一定差距。氢化物发生器国内虽有同类产品,但易发生故障,设备使用寿命及性能国外同类产品尚有较大差距。

综上所述,建议购置进口产品。

八.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 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联系人: 周勇

联系电话: ****-*******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北蝉新港开发区弘禄大道49 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孙太武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5号楼


附件信息:

  • ********82/20204/94d14243-28b4-41fd-a079-66d3be726b69">论证专家名单.png

    141.8 KB

  • ********82/20204/dd5cbc23-4470-4396-a471-c46f18a7db71">论证专家意见.png

    180.2 KB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研究院 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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