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凤支行室内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双凤支行室内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市支行 的 双凤支行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已经 农行江苏省分行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 苏州市信达建设项目投资咨询中心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太仓双凤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 工程规模: 600平方米 建筑面积:6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装修工程 招标金额:95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2-1-1 至 2012-2-29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0001 双凤支行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90.000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饰贰级 企业近两年内在江苏省内银行系统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 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装饰贰级及以上
(5)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企业在江苏省内银行系统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竣工日期:2009年1月至2011年11月)。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请申请人于 2011-12-7 16:00 前至太仓市有形市场使用IC卡自助报名。(未办理IC卡的企业,请到太仓市住建局建管科办理IC卡申请手续。具体内容请看“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的“公告通知”的《关于实行IC卡自助报名的通知》)。

7. 预审材料的内容及提交时间:
(一)太仓市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在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的“下载中心”上下载);
(二)附件资料:
1.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太仓市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2.《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4.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cin.net)“下载中心”的《投标项目经理在建工程项目情况承诺书》)。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其它资料:资格预审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等)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投标箱。
(三)预审材料提交时间: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1-12-8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1-12-8 13:30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24号文件规定。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办法:

承包人超过5家时,由发包人选定2家、抽取3家确定为询价对象
不足5家的,全部确定为询价对象


9. 招标人地址: 太仓市城厢镇太平路上海路咬叉口
联系人: 胡卫东 传真: 电话: ********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狮山路95号
联系人: 包美霞 传真: ******** 电话: ********
邮编: 215011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陈建国
项目组组长: 包美霞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 苏招(信)E0414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1-12-1 至 2011-12-7 投标箱号: 投标箱一

13. 备注: 1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同时须核验的原件资料有: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B证原件、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委托人(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2、投标申请人对自己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由于一、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停止使用,报名时必须使用建造师证书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有关建造师证书使用规定按苏建筑(2008)12号文执行;
4、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太仓市工程建设网公布,请报名单位自行查看,若投标单位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第7、8条取消。本次招标执行08计价规范及09费用定额。
6、报名单位限于苏州市或太仓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饰类Ⅰ、Ⅱ组单位。
7、资格预审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须在太仓市建设有形市场随资格预审资料一并投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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