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单位(荔城区北洋水系整治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单位(荔城区北洋水系整治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荔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工 程 地 点
荔城区镇海办、拱辰办
总 投 资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2800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联 系 人
蒋瑞照 李国富
联 系 电 话
131*****569 133*****908 ****-*******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荔城区北洋水系整治二期工程部分工程进行公开随机确定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荔城区北洋水系整治二期工程。
2、项目地点:荔城区镇海办、拱辰办。
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荔城区北洋水系整治二期工程(计7个标段)。
4、总投资额约28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文件(采取资格后审办法)、资格后审;负责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送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前期交易、协调合同签订及竣工决算等。
三、招标代理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按预算价的2‰计取(不含场地使用费、专家评审费),无论招标次数多少。
四、报名条件
1、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招标代理单位。
2、非本市公司需在莆田设有分公司,且具有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在市招投标中心网未有劣迹行为记录的。
五、提交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无效。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当场退还,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材料递交时间:2007年9月6日下午15:30─16:00,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材料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八、抽签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建设单位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在审查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中,首先进行公开随机抽顺序签,再随机抽中标签。按中标签的先后顺序确定二家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另二家为备选代理单位。抽取第一家代理单位代理Y2、Y4、Y5标段,第二家代理单位代理XY、YH2、XMZ及旧木兰溪河道M标段。
九、招标要求:
1、招标代理单位中标后,在7天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并送有关部门审核及备案。
2、招标代理单位在中标后如未能遵守国家和地方法规认真履约,按照建设单位招标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或把招标代理任务转包其他代理单位完成,招标人有权拒付招标代理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的代理单位。
3、本次抽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抽签确定后于2007年9月8日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十、公示时间:2007年9月4日至2007年9月6日
十一、抽取地点:莆田市招标中心(市招标中心四层工程交易部)
抽签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半小时内。
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蒋瑞照李国富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荔城区镇海办、拱辰办
报名开始时间
2007-09-06 15: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7-09-06 16:00 时
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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