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骊住项目场地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海尔骊住项目场地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类型:公开工程类别:Ⅱ类工程 工程结构:其它工程地址:开发区团结路以东,富源一号路以北,胶州湾高速以西

计划工期(天):60

工程规模:约24万㎡ 预计造价(万元):6000.00规划许可证号: 计划文号:青开管发【2011】21号

招标代理:山东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日敏 ********

建设单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于永顺 ********招标内容:
招标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局;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名称:海尔骊住项目场地回填工程;

总投资额:约6000万元;

工程地点:开发区团结路以东,富源一号路以北,胶州湾高速以西;

招标范围:见模拟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企业上三年度同类工程业绩;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
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1年12月5日09时至2011年12月9日16时到青岛开发区建设信息网(123.234.131.45)“招标文件发放”一栏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区外企业入区信用证原件;

(3)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区外企业项目经理已在《入区信用证》上登记;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5)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具体格式请到青岛开发区建设信息网“服务指南”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

(7)企业上三年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经备案的竣工验收等有效证明资料原件);

(8)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2、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80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工程分四个标段,每个标段造价约1500万元。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报名期限:2011年12月04日09时 ---- 2011年12月09日16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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