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善空气监测点位项目招标公告
调整完善空气监测点位项目招标公告
调整完善空气监测点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调整完善空气监测点位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9-812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区分局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育英西路10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路达****-********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靳祎156*****413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采购内容:对已建的微型空气质量传感网络监测仪加装UPS电源36套,新建视频监控93套,新建微型空气质量传感网络监测仪9套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及安装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 |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涵盖环境监测设备的销售等内容;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具有依法缴纳社保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 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联系人:靳祎 |
联系方式:156*****413 |
传真电话:0311-******** |
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156*****413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备注: |
标签: 空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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