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辽阳县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招标公告
自然资源局辽阳县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招标公告
辽阳市辽阳县自然资源局辽阳县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采购公告
辽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采购股受辽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对辽阳县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编号:LYXZFCGCS-2020042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辽阳县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 | (一)工作任务 以辽阳县第三次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更新成果为基础,通过开展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2019年度耕地、建设用地等重要地类的面积和权属变化情况,保持辽阳县国土调查数据的现势性,扩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应用范围,实现自然资源“以图管地”的精确调查与有效监管,满足辽阳县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和“批、供、用、补、查”日常监管的需要,为辽阳县自然资源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 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变化调查、耕地调查、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1、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变化调查。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对已经审批或供应(包括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建新区)的建设用地地块、已经备案的设施农用地地块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于已经建设完成和动工的,按照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图斑调查。 将全国三调办下发的疑似拆除建筑物的图斑与“三调”统一时点外业调查成果进行内业比对,确定2019年度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减少图斑,按统一时点实地现状调查。同时,对增减挂钩拆旧区的图斑以及督察、执法和环保的拆除图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于实地已经拆除的,按照实地现状调查。 2、开展耕地调查。 收集2019年度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验收资料,利用“三调”统一时点外业调查成果,确定2019年度新增耕地图斑、耕地二级类调整图斑。对201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的图斑,按照耕地减少图斑调查。对经国家级验收合格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图斑,经与“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比对后,确定是否为耕地减少图斑。 3、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 以县为单位,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汇总本年度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县级耕地变化统计表、年度县级建设用地变化统计表、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统计表,并汇总上报,形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相应汇总所需软件系统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二)需提交的成果 1、2019年度县级耕地变化统计表 2、2019年度县级建设用地变化统计表 3、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统计表 4、土地变更调整技术设计报告 5、分析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6、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7、辽阳县2019年度土地现状变更数据库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0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20日8:30时起至2020年4月24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网上下载(为公共邮箱公示文件)
公共邮箱账号:lyxzfcgzb@163.com;密码:lyx123456。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携带下述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全部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登记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2楼202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0日8:30时起至2020年4月24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上办理,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并写明电子邮箱地址。其中《质疑书》须提供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质疑材料于当日17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质疑材料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辽阳县首山镇
项目联系人:赵禹联系电话:0419-*******
采购代理机构:辽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采购股
地址:辽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3
项目负责人:孙维
联系电话:****-*******
辽阳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采购股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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