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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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对其所需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YZCC(2020)001-1号

二、项目名称:

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临汾市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8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汾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文件要求,开展2020年“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采购”招标相关工作。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许可证明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的能力;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培训机构具备承担打造“临汾技工”品牌、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应的教学场所、各种设备、实训设施、师资力量、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信息化管理条件(视频监控设备)等基本条件且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工种的实训设备和实习工位数不得少于参加培训学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大型机械设备实习工位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独立核算;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纳税的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储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培训场所除要符合《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外,要具有独立的办学场所(办学场所要达到一定规模,一个工种办公场地、理论教室、实训场地不能少于300平米,每增加一个工种增加200平米。不得与其他单位或机构合租或混租),理论教学和实训场所要分开设立,并安装使用电子眼等监控设备,确保理论教学的实训全过程实时监控、录像;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山西省省属、临汾市市属培训机构参加我县定点培训机构采购,同时在其他县只可承担1个县的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必须在我县设立教学点,必须具有与承担培训工种相适应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固定教学场所、实训设施设备。各教学点须经县人社部门验收评估合格后才能参加定点机构采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培训机构和单位只能参加机构和单位所在地的采购;

9、上一年度培训合格率达80%、就业率达30%的相关证明材料;

10、要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尤其是消防安全方面,要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确保培训期间人员安全;

1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费用:免费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委托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4)上一年度培训合格率达80%、就业率达30%的相关证明材料;

(5)要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尤其是消防安全方面,要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确保培训期间人员安全;

注:①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份。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

②以上所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验后归还,审查结果不作为最终资质审查结果,最终资质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审查评定。

③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充、变更公告等内容,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时间:2020年4月28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不再受理)

(二)递交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八、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8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崔红朝

联系电话:136*****515

采购代理机构: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翼城县行政服务监察中心四楼

联系人:潘志娟闫华杰

联系电话:****-***********-*******


翼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1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 提升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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