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新城路84号一层103号房产招标公告

万州区新城路84号一层103号房产招标公告

万州区新城路84号一层103号房产招租

标的系万州区新城路84号一层103号房产,有房地证,拟出租面积约18.3㎡,租期3年(无免租期),租金逐年递增2%,租金按年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下一个使用期的前一个月。标的无租赁、抵押、担保、占用等其它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不低于第一年租金121.5元/㎡·月协议或竞价招租。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4月27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承租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据出租方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标的系部分面积招租,本次仅按原租赁部分(“星维衣号仓服饰”租赁已到期,现空置)坐落位置及面积对外招租。

六、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系部分坐落位置及面积招租等)、瑕疵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和政策了解等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承租,租赁后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

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剩余租金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须(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2000元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停车场租赁期间履行约定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详见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租赁前的房产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租赁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装修、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出租方名义缴纳的以出租方名义缴纳)。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三年租金总额(含递增)的1.26%向承租方收取,单笔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十、出租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1个月内移交标的,租金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起算。

十一、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二、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坐落、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四、承租方承租后,若需搭接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五、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报名联系方式:张老师***-********(节假日除外)

交易所地址: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重庆市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号A3楼)

标的查勘联系人及电话:印老师131*****608

标签: 房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