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XD-LH-********3001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2.1项目基本概况: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空调设备的清洗、日常维修及维护保养。项目地址位于六合区峨嵋路302号,空调维保楼层包括:主楼1、2、3、5、7、8、10、11、12、15-19F共14层,副楼4层。其中,主楼5楼平台存放主楼1-8层空调外机25台,总匹数326P;19楼屋顶存放主楼10-19层空调外机29台,总匹数376P;副楼屋顶存放副楼4层空调外机25台,总匹数408P。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央空调主机系统的托管服务,主要目的是向社会诚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技术优秀的服务性企业,为保证质量检测中心大楼中央空调主机系统安全、节能、高效的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2.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贰年,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万元/年,2年共14万元,包括评委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最后报价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维保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2019年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包含中央空调维保等与此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第4.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响应项目的响应文件。
5、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5.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为止(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六合区王桥路桥西苑6幢1001室;
5.3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磋商文件领取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份;
6、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7.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4月2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7.3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六合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17楼1706会议室(峨嵋路302号)。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8、采购联系事项
8.1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38*****505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074
9、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0、其他说明事项
10.1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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