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确定58台公交车报废回收单位的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确定58台公交车报废回收单位的公告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58台公交车报废回收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品目名称:公交车报废回收;
2.数量:58台;
3.燃料类型:柴油;
4.最低限价:600元/吨。(以车辆行驶证整备质量为准)
备注:(1)成交人报价应包含报废车辆由采购人指定地点拖往报废场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2)自采购人车辆交付给成交人始,直到报废消户、拆解、零部件及废料处置等全部环节,若发生任何事故及其它事件,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经济责任;(3)成交人须在接到招标人报废通知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报废回收车款汇入采购人账户内,并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车辆报废手续(完成车辆注销证明办理,并提供符南溪区当地车管部门要求的报废回收证明及相关材料)。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投标邀请在宜宾市南溪区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四川省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报废汽车企业(不含分公司);
(2)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行业场所监管登记表),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环保局核发),可办理车辆报废证明及注销相关证明(提供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表相关部门加盖鲜章)。
(3)承诺报废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废,并提供完成车辆注销手续。
四、谈判保证金要求
供应商现场出示谈判保证金20000元,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没有成交的当场退还。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1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原件)至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未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签到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谈判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52*****998
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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