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拆扩建室内装修(物证保管室、实验室装修及设备柜台)公开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示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拆扩建室内装修(物证保管室、实验室装修及设备柜台)公开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公示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过高资格条件或歧视性条款;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3、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密封后送至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外地可快递送达或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7@qq.com。联系电话:****-********、150*****810,联系人:何先生。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注意事项:采购文件(意见征求稿)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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