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一区3×150t转炉厂热泼渣场环保改造(第二次)(KLLGG192018)招标公告

转炉一区3×150t转炉厂热泼渣场环保改造(第二次)(KLLGG192018)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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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转炉一区3×150t转炉厂热泼渣场环保改造(第二次) ,招标人为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 进行 EPC(总承包) 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在柳钢本部B区钢渣厂建设一条70万吨/年有压热焖生产系统,包含2套辊压破碎系统和1套有压热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主厂房和铸造起重机等设施。在环保公司钢渣厂1#厂房内建安渣罐倾翻机2台、辊压破碎机2台、密闭罩2台,有压热焖釜13套,配套13台热焖立式罐专用渣罐,配备接渣转运车2台,辊压区除尘系统配置湿式电除尘器系统及给排水、电气等公辅系统,通过辊压破碎和余热有压热焖两个工序,高效环保消化转炉厂一区3座150吨转炉全部液态钢渣,并合理设计上料料仓、输送系统与现有120万吨钢渣棒磨生产线进行对接,实现钢渣综合利用。

2.2建设地点

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B区钢渣厂。

2.3招标范围

投标单位须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新建70万吨有压热焖工艺系统布置区域总平图”规划区域实现设计布局,建设包含2套辊压破碎系统和1套有压热焖系统、高低压配电室、中控配电室、水处理泵房、检修备件库等所有与系统功能性完整有关的工艺、设备、环保、安全、验收、生产指标达标有关的工艺方案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建设内容。要求投标方投标时包含相应的安全、消防、能环专篇。要求投标单位除进行本标段一期总平面设计规划外,需考虑预留未来二期70万吨辊压破碎-有压有焖工艺系统总平面规划,可考虑往钢渣厂1#厂房东面区域延伸布置,东面围墙外地域未来将征地纳入柳钢工业用地范围。

本项目包括整个钢渣一次处理、二次处理衔接所涉及的钢渣处理机械、电气设备,土建设计、能源介质、环保通讯设施等,以及渣处理能力、处理后渣成分、处理后渣粒度及循环利用保证等。为响应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的要求,倾翻机、辊压机、接渣车、除尘风机采用变频电机,其他主要用能设备(水泵)要选用国家能效1级的产品和设备。除尘系统过滤风速按0.7m/min进行设计。系统产生的尘汽处理排放满足国家最新的大气排放指标要求以及环保部征求意见稿中的钢渣处理排放限值 10mg/Nm3的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工期

工期预计从 2020年6月到2020年12月全部建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并符合1)或2)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冶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以上;2)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2014年1月1日至今转炉钢渣一次处理能力≥50万吨/年规模的设计业绩或者EPC总承包业绩或者EP业绩(以合同完工时间为准,局部改造不计,若合同中未明确转炉钢渣一次处理业绩,需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同时上述业绩必须具有本次招标所涵盖的内容且钢渣一次处理能力≥50万吨/年规模)。

(3)主要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具有钢渣处理项目总承包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钢渣处理项目总承包主要设计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具有 相关 专业 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

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6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不良诉讼或仲裁情况发生。

(6)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内部关系协调,负责执行承包合同所有责任。

2)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以负责设计内容的成员单位的设计资质及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资质以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单位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等级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满足“(2)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424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钢项目部(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4.3 (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将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转账凭证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邮箱:GXKL0772@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0145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⑴ 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05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57日下午15时 00 分。

⑵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⑶ 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http://www.gxkl.com)、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88)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柳钢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 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2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项目咨询人:韦海波

电 话:****-*******

电子邮件:GXKL0772@163.COM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标签: 环保 转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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