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招标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项目因流标,现重新发布采购公告,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有供货、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与投标的代理商、经销商需具有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注册资金(开标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备查,否则其投标将可能不被接受)。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原购买过采购文件的企业可直接领取新的采购文件。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五、购买采购文件地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先到洛龙区纪委执法室(行政中心主楼1413室)、洛龙区政府采购办(主楼114室)进行报名,再到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五环街交警七大队隔壁)购买采购文件,或直接到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五环街交警七大队隔壁)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9 日下午14:30。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三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川川 0379---******** 158*****612
洛阳市洛龙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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