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森林草原火灾与扑救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森林草原火灾与扑救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森林草原火灾与扑救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飞行器,货物/专用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飞行器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0年04月17日18:10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5日更正日期2020年04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仓
项目联系电话********344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创业西街0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675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44


1、原公告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森林草原火灾与扑救设备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XAYD2020-020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4-15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将原招标文件“评标细则”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商务标响应情况5分1.投标文件双面打印,逐页编码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的得1分。2.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加分至4分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技术标响应情况45分带“★”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8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4分,减完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1 分,最多加7分。(所有在投标文件中标注符合、优于招标要求的参数指标,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验证材料,并标明页码,否则不予加分)企业实力5分投标人能够提供生产厂家或投标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1项得1分,提供2项得3分,提供3项得5分。 (注:以上证书需在“国家认监委”网站可查,需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提供生产厂家证书的需加盖生产厂家鲜章,否则不得分)。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16年11月至今)所投产品的货物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提供了明确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得7-10分;售后服务承诺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6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1-3分。变更为: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 投标报价30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30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报价得分。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2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全部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得25分。1、技术指标带★号项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2、非★号项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注:为防止投标人虚假应标,加★项技术指标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提供数据参数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真实或伪造现象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3综合实力15分1、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同时通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2、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应具备成熟的过程管理能力、时间/成本/质量控制能力,产品及平台开发体系通过CMMI5级认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同时具备ISO14001环境认证、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分,否则不得分。4、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应拥有信息化及工业化相融合的先进企业管理体系,具备较强的创新技术实力及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2分。5、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检测中心获得国家CNAS认可证书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6、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应具备丰富的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经验、稳定的技术队伍,针对重大、突发安全事件拥有较强的应对能力,可提供CNCERT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1、7、无人机系统生产制造商获得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技术支撑单位等级证书(一级)”计3分,否则不得分;4技术方案10分对项目需求有正确的理解和分析,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总体技术要求,设备描述详细、配置信息完整、清晰等)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1、投标人制定的方案、组织等内容全面、详细,目标明确、任务清晰,内容完整,满足本次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充分考虑用户需求,方案针对性和可行性高的得8-10分; 2、方案内容有偏差,理解与分析不到位,操作性较低的得4-7分;3、方案内容基本能满足本次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无分析,管理方案有重大缺失的得1-3分;4、投标人未提供方案的或理解分析出现负偏离不能满足采购人基本建设要求的得0分。5培训方案5分培训方案完整、计划合理,可行性强,满足招标文件文件要求,培训方式明确,培训内容描述清晰,体现项目特点。方案较详细的得4-5分;培训方案不完备,操作性较差的得1-3分。没有培训方案不得分。6应急预案5分投标人认为在本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其他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具体、全面、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优于其他投标人的得4-5分;预案可行,但不全面或不具体的得1-3分;未提供的得0分。7类似业绩5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期间同类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得够5分为止。注:开标现场须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查验,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8售后服务5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明确质保服务、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得4-5分;售后服务体系比较完备,承诺较详细,得1-3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不详细者,不得分。评标要求:1、商务标部分:(1)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份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人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4)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人格式)。2、技术标部分、服务方案情况等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3、招标文件中未载明的评标细则或排他性、歧视性条款、个性化要求的,不作为评标依据。4、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变更公告。

5、开标时间:2020-05-07
开标地点: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5层521会议室

6、采购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红寺堡镇创业西街006号
项目负责人:贾兵
联系电话:********675
7、代理机构名称: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进宁北街中房梅园公寓905室
项目负责人:郝仓
联系电话:********344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9b93093c99" title="变更公告.doc" ignore="1">变更公告.doc

代理机构: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4-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火灾 草原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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