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招标公告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锡行审投许[202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梁溪区广瑞路2388号(无锡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内)
工程规模:利用原厂区内已停用水解池和部分空地以及拆除食堂、仓库等部分设施,建设3万m?/d污水处理系统,须融入22m?/d污水提标改造系统,总体规模达到25m?/d。项目主体工艺:进水预处理后采用“AAO+MBR”工艺,深度处理工艺为3万m?/d“反硝化池+气浮设备”,污泥处理工艺采用“污泥浓缩池+均质池+污泥脱水”;预处理、二级处理工艺均采用加盖方式除臭,出水总管按照25万m?/d规模改造,全厂25万m?/d规模高压部分改造初步设计。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规模3万m?/d,总规模为25万m?/d,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中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限值满足《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考核要求,其它指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要求
工期:5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设计(含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1)项目方案设计(含25万m?/d规模高压部分改造设计)、初步设计(含25万m?/d规模高压部分改造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2)项目新建及改建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3)项目新建及改建部分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原有构(建)筑物及设备的利用、改造、拆除等),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构(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建造(包括道路、广场、综合管网、景观绿化等)、出水总管按照25万m?/d规模改造; (4)运营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调试、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 (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技术服务:设计年限内无条件提供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出水水质标准: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中CODcr、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限值满足《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考核要求,其它指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排放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 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注:若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 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一级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财务要求:2016至2018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一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或给水处理厂相关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金额和时间以合同所载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够反映项目经理信息,则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均以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B)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或给水处理厂相关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中所载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够反映设计负责人信息,则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均以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C)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或给水处理厂相关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原件扫描件,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中所载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未能够反映施工负责人,则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均以诚信库中的扫描件为准)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A)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 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注: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 2)设计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EPC施工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4)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与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3)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6)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为联合体主体单位的在职员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7日17:00时至2020年04月22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唐工

联系人:

夏小梅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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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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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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