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北村骨灰存放架(二次)招标公告
匡北村骨灰存放架(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常乐镇匡北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常乐镇匡北村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村集体,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乐镇匡北村骨灰存放架采购项目 (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常乐镇匡北村骨灰存放架采购及安装,详见项目需求。
二、采购项目编号:CLZCG********6-1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9992元,投标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证明;
(2)提供符合业主房屋尺寸和数量要求一致的平面图(未按现场实际尺寸设计的平面图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六、采购文件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开标现场收取,提交投标文件后该费用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提供汇票)。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必须以自身名义的基本账户汇出,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单独携带,不放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账户名称:海门市财政局,账号:***********************,开户行:南京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提交后退还(无息)。
(3)投标人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提交至招标人账户,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全额退还。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4月 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常乐镇人民政府西大门进入2号楼四楼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门市常乐镇匡北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书记 联系电话:158*****207
采购代理单位: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8*****599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标签: 骨灰存放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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