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热工水力与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与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综合热工水力与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与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综合热工水力与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发布日期2011-12-6 9:00:00 到 2011-12-8 17:30:00信息内容 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6
工 程 名 称: 综合热工水力与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起重机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第三次招标)
公 告 时 间:2011年12月6日09:00时 至 2011年12月8日17: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综合评估法
招 标 内 容:综合热工水力与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重机设备采购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起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保修及售后服务(保修期限以外的服务)并承担除基础预埋件、配电箱及配电箱介入口电缆外全部设备和配套材料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负责向深圳市技术监督局申请验收合格证和运行许可证工作等。详见合同条款、技术需求书及货物清单。
招标部分估价:201.020000万元
预计开工日期:2011年12月01日
预计竣工日期:2012年01月15日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四路与高科大道的交汇处,深圳新能源(核电)产业基地内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同类项目经验:
本市同类项目经验:
其他:1、投标人必须是起重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为代理商,应有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2、起重设备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企业生产,产品设计、制造、质量检验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
4、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必须为起重机制造商或起重机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注:以上资料在投标时原件备查。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 企业法人IC卡;
2. 企业投标员指纹报名;
3. 企业资质证明资料;
4. 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 相关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到深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岗分中心报名前,请先招标代理处审核资料,通过审核后,再到深圳市建设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递交已核验的资料进行报名。核验资料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三号建艺大厦1601室。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11年12月06日09:00时 至 2011年12月08日17:30时
(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黄阁翠苑旁)办文大厅4#窗口。
招 标 人:广东大亚湾核电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负 责 人:王卫平
经 办 人:温永安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负 责 人:赵国健
经 办 人:刘强
联系电话:********, 13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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