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0-28
三、项目预算金额: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最高现价: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
四、采购需求:
4.1标的内容:该项目总面积48999.97m2,包含园建工程、景观小品工程、绿化工程、建筑部分(含办公区、宿舍、办事大厅、告别厅、火化间、守灵区及大门)、万寿阁古建筑、园区墓碑墓穴、焚化设备等建设项目的施工,项目总投资约:3700万元。
4.2工 期:施工工期+保修期;
4.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近半年(近半年指2019年10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6) 近半年(近半年指2019年10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其他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磋商文件: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2020 年04月18日00时00分至 2020 年04月25日00时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7.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7.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八、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8.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会议现场,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8.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 8时30 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 2020 年04月29日8时30 分
9.2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一、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3、收取金额:11100元
十二、联系方式: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
地 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联 系 人:张长清 赵明
监督投诉部门:漯河市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咨询及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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