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物业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包河——滨湖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物业管理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滨湖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物业管理(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一、项目名称:滨湖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一期)物业管理(二次)
项目编号:BHCG2011-130
二、基本情况
1、物业管理地点:滨湖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一期)
2、物业管理要求:主要项目由保安、保洁、环境绿化、电、空调给排水及电梯维护等项目组成。
3、物业基本情况:滨湖新区单元一综合服务中心由A、B、C、D四栋单体组成。A栋为商业综合楼,规划面积6124㎡;B栋为办公中心,规划面积3170㎡;C栋为滨湖派出所和单元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面积4758㎡,单元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约1900㎡;D栋为单元一街道办事处,规划面积2854㎡;地下车库面积4878㎡;室外公共部位约3000㎡(含区间道路、绿化等),以上面积均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本次物业招标范围包括B、C两栋单体、地下车库和公共部位四部分,A、D两栋单体因暂时无单位入驻,目前,中标物业公司只负责该楼外围安保和设施看管,防止闲杂人员入内和破坏楼内外设施的行为发生。发包单位每月支付A、D两栋楼看护费5000元。待单位入驻A、D两栋楼时,再由中标物业公司据实收取物业费,其中D栋参照本次中标单位收取物业费;A栋物业费由入驻单位与中标物业公司本着协商的原则收取。物业费用以实际进驻日期为计费起始日期。B、C两栋楼内的物业费和公摊能耗费,由中标物业公司分别向入驻单位收取。
4 物业管理合同执行时间 :1年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甲方提供,建筑面积约为30平方米,有电话、空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物业管理贰级或以上资质;
3、两年内承担过3个(含)以上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馆的物业管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4、在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设备;(附相关证明材料)
5、外地企业必须在合肥市房产局备案。(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谈判文件获取办法:
(1)获取时间:2011年12月6日-2011年12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获取地点: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包河区政府北楼531室,请携带U盘拷贝)。
五、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9:30,
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政府北楼531室)
七、谈判时间:2011年12月10日上午9:30
谈判地点:包河区财政局会议室(区政府北楼528室)
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八、谈判文件如有修改,将在合肥市招标投标中心网发布信息变更公告,请相关供应商留意!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窦永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颖 联系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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