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赛孚工业园区消、气防站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应城市赛孚工业园区消、气防站装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20]A0415-1号政府采购下达函要求,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的委托,就应城市赛孚工业园区消、气防站装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FCG-YC-*******
2.项目名称:应城市赛孚工业园区消、气防站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应城市赛孚工业区消防车1台及消防装备一批采购,总采购预算为98.453万元,共分为两个标包,具体需求如下:
标包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算 |
标包1 | 消防车1辆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 72万元 |
标包2 | 个人防护类、灭火堵漏器材类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 26.453万元 |
合计 | 98.453万元 |
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日起7个日历天内。
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三、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文件,并且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此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为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为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缴纳的税收及社保为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为证明材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相关主体(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网页查询截图,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五、询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2月(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获取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
3、获取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备查)一套,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
(2)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
4、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送达地点: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
2、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下午2:30。
1、地点: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2、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九、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询价文件、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采购人:应城市长江埠街道办事处
地址:应城市永安路55号
联系人:陈端阳
电话:135*****70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
联系人:田江利
电话:13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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