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街道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黎明街道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方式: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大庆高新区黎明街道惠民社区等居民委员会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1-085
三、项目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四、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环保标准。达到标书质量要求。
五、谈判报价:谈判报价应包括成本费用、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利税、售后服务费以及其它费用。
六、交货(工)验收时间:2011年12月20日前交货安装完毕。
七、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 内付合同价款的90%,余额10%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其他服务问题,经由需求单位出具二次验收结算申请后无息支付。
八、评定成交标准: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采购合同:
由成交供应商与需求单位、集中采购单位签订,成交供应商缴足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十、竞标保证金:
1、竞标方应于竞标前二日提交5000元的竞标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
2、保证金交款收据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竞标方将被视为竞标无效。
3、中标方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了中标合同后无息退还。另外,中标方在签订中标合同之前,必须向采购办缴纳中标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生效。项目交付验收后,自需求单位和采购办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履约保证金7日内无息退还。
4、落标的竞标方的竞标保证金将在竞标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谈判后在谈判有效期间,竞标方撤回其竞标书。
(2)中标方不按本谈判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3)竞标方未经政府采购办同意不参加高新区政府采购办组织的谈判会、开标会等与竞标活动有关的会议和活动等。。
(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政府采购办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在投标过程中发生本文件第十三条第2项、第十三条中3、4、5、6项规定行为的。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验收监督:项目交货交工后,由用户单位按合同约定验收,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参与验收监督。
十二、费用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与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
十三、退出竞争程序
1、如果供应商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正式谈判开始的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退出竞争的申请,并凭经批准的退出竞争申请办理退保证金事宜。
2、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供应商,将给正常采购程序带来不利影响。因而将限制其以后参与高新区政府采购的竞争。
十四、除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外的其他谈判无效条件外,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谈判无效,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活动,或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供应商提出的谈判资料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2、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会议或迟到15分钟以上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采用不正当手段防碍、抑制其他供应商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集中采购机关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关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其他按采购法规定谈判无效的条件。
十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时间:2011年12月6日17:00时前
2、地点: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424室)
报名并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从网上自行下载。
十六、预备会
1、时间:2011 年12月 7日下午2:00 时( 时 分签到)
2、地点:大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207会议室
3、供应商在接到本文件后,发现技术需求中有不清楚、不明确事项或认为本文件存在限制竞争的条款,可在当日会上将有关疑问、建议提出,采购办和需求单位将予以答复。
4、供应商将相关资质文件带到现场,进行资格预审。
十七、谈判会:
1、谈判日期:2011年 12月 12日 下午2:00 时, 时 分签到。
2、谈判地点:大庆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207会议室
十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 12日下午2:00 时
十九、谈判程序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审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谈判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技术谈判首先对技术文件进行审议,然后与各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技术谈判,同时澄清有关问题。
3、商务谈判:对谈判报价进行审议,进行以价格为主的一轮或多轮商务谈判。
4、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办将予以公示。
二十、 质疑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2、政府采购办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十一、谈判有效期
自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至谈判后30日止。
二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并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竞争性谈判会议。
2、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应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会议。
3、供应商参会代表应自带钢笔、碳素笔、计算机或其他必备品参与谈判。
二十三、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集中采购机关:大庆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传 真:****-*******
电 话:****-******* 8109555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开发区支行
户 名: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银行账号:****************39689
联系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
邮 编:163316
E-mail :caigouban3@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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