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枣庄市智慧监管平台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庄市】枣庄市智慧监管平台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枣庄市智慧监管平台监理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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