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直供电)东方线带两年招标公告
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直供电)东方线带两年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直供电)东方线带两年 | 采购公示编号: | JSDYLYCGGS********15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0-04-20 09:21:08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0-04-22 09:21:11 | 终止: | 否 | ||
原公告编码: | JSDYLYCGGS********12 | 原公告名称: | 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直供电)东方线带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采购公示正文 | |||||||
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直供电)东方线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通信基站站址使用协议(直供电)东方线带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第一条 租用范围及期限 1.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位于[ 江阴市月城镇月城村东方线带厂 ],面积为[25 ]平方米的场地,供乙方建设通信基站和架设天线。 1.2上述场地使用期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止,共[ 2 ]年。 第二条 使用费和支付方式 2.1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为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贰万圆整 ] )(含税价,乙方付款前,甲方须开具场地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场地租金和租期)。 2.2使用费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每年[ 12 ]月份支付本年度的使用费。 2.3甲方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名: 江阴市月城镇月城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城支行 2.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不需要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基站用电 乙方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描述。】 3、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江阴市月城镇月城村村民委员会 4、 公示期自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2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5、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电话:189*****268 邮箱:189*****268@189.cn 地址:江阴市中山南路2号 邮编:2144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日 期:2020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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