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19】16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唐山港曹妃甸港区中区甸头区,作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的配套码头,其建设规模为:建设2个LNG泊位(编号为#3泊位,靠泊船型范围为舱容8~26.6万m3LNG船;#4泊位具备反装船功能,靠泊船型范围为1~26.6万m3LNG船)。本次招标含#3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4码头工程勘察设计,计划工期822日历天(2020年6月1日-20228月31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设计

#3和#4码头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相应阶段的勘察工作:

1)进港航道、港池总平面、疏浚、导助航设计;

2)码头及连接码头与接收站的栈桥等部分的总平面布置、结构设计(不含上部管廊的设计,含LNG收集池及泡沫站下部结构设计);

3)火炬平台、栈桥的结构设计;

4)水上消防水量计算、码头消防炮系统、消防泵房(含泵房房建及其内部的消防泵工艺、供电、控制,消防泵房至码头控制室的电控管线)设计,不含与接收站水、电、控系统的连接;

5)码头靠泊辅助系统(快速脱缆钩、激光靠泊测速仪、海面环境监测设备)、船岸通信系统,(含设备及设备至码头控制室的电控管线设计),与接收站的外部管线连接由总体院负责;

6)港作拖轮的配备及工作船靠泊点的设计;

7)接收站的护岸的加高改造,包含栈桥登陆点的设计;

8)登船梯的设计;

9)码头工程相应设备采购及施工招标文件等所有技术文件的编制;

10)初设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图文件等编制;

11)与码头工程勘察设计相关的其它工作;

12)负责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2.2采购及施工

1)#3、#4泊位港池疏浚工程;

2)#3泊位码头工程(含工作平台、靠船墩、系缆墩、人行桥);

3)#3泊位引桥工程(含控制平台、消防平台兼工作船靠泊点、补偿平台、引桥上部桥梁结构、引桥墩);

4)火炬平台及引桥(含火炬引桥上部桥梁结构、火炬平台);

5)#3、#4泊位护岸加高工程;

6)机械设备工程(登船梯等);

7)房建工程(消防泵房);

8)供电照明工程(含消防泵低频自动巡检系统、工作船岸电箱、消防泵房配电柜等);

9)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泵房外含消防炮、消防炮塔、控制柜、无线遥控器,泵房内含消防泵、控制柜、冲洗泵、消防稳压泵、水箱、电动葫芦,消防炮集中控制柜等);

10)控制工程(含船岸连接系统SSL、消防炮中控台、消防炮现场柜、消防泵房消防泵控制系统、不间断电源UPS、摄像机、监控系统现场箱、感烟探测器、火灾报警系统现场箱等);

11)通信工程(含有线电话系统、辅助靠泊系统);

12)导助航工程(含浮标、灯桩、冰标);

13)暖通工程(含防爆低噪声方形壁式轴流风机、低噪声方形壁式轴流风机等);

14)环境保护工程(含应急型围油栏、收油机、油拖网、吸油毡、溢油分散剂、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轻便储油罐、噪声防范措施、溢油监视、监测自动监控系统等);

15)临建工程;

16)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并接受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17)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试桩(含试桩试验);

18)配合工程检测(工程桩检测及第三方验证性检测);

19)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满足规范及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20)负责施工范围内设备的单体调试,配合接收站工艺设备安装单位进行联调联试;

21)完成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参与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22)与接收站施工工作界面划分以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唐山液化天然气项目码头工程技术对接会》会议纪要为准;

23)按照《曹妃甸新天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管理细则》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24)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各项管理制度。

2.3工程创优

确保工程省部行优,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冲击国优金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特级;

3.2.2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止,投标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以下业绩之一(提供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证明时间以交工日期或竣工日期为准):

3.3.1国内沿海水工结构设计不低于10万吨级别的高桩码头EPC业绩一项。

3.3.2国内沿海水工结构设计不低于10万吨级别的高桩码头施工总承包业绩一项。

3.4财务要求: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5信誉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止,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有被列为被执行人记录,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没有被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近3年内在不曾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3.6人员配备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企业,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3)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4)项目经理担任过国内沿海水工结构设计不低于10万吨级别的高桩码头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并须提供体现任职项目经理名字的工程合同或业主提供的任职业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20日至2020-4-2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具体事项可咨询****-****************,如已注册不必重复办理)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 曹妃甸工业区港口物流园区

联系人:李志辉

电话: 158*****231

邮箱:lizhihui@suntien.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王宁、李向东

电话:****-********186*****838

电子邮件: chengtaowangning@163.com

开户名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帐 号:********2004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码头 液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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