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2020年苗木供应商定点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2020年苗木供应商定点机构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XZTB-HW-2020-0415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2020年苗木供应商定点机构选择项目,已由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2020年苗木供应商定点机构选择项目;
2.2 选择家数:通过本次招标项目选择2家供应商;
2.3 采购范围:南关区园林苗木供应商选择;
2.4 服务周期:一年;
2.5 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6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7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其中:计划内人民币130万元,计划外人民币170万元,实际发生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2.8免责声明:本次采购择优选取优秀的苗木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对后期服务过程中的委托数量作保证。入选苗木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关苗木服务,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苗圃经营许可证,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苗木优质,能够按时提供采购人所需苗木,供应苗木品种及规格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并具有对所提供的苗木的性能、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采购苗木所出现的技术问题;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年份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可提供企业主要财务报表,同时投标人应对该报表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可自行拟定);
3.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信息截图。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近六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 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x186*****615@sina.com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回传后,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加盖公章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苗圃经营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站截图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接收公对公转账:
账户: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账号:5266 0188 0000 5154 7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知人之明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4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向采购人缴纳质保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南关区吉顺街18-7号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联系人:李萌
联系电话:186*****615
电子邮箱:hzx186*****615@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账号:******** 0000 5154 7
监督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丹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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