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PPP项目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监理五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社会代理]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PPP项目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监理五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0-6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PPP项目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监理五标段已由长新发改字[2019]42号、长新发改字[2019]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吉林省信政基金及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其中资本金占比为22.78%(其中龙翔集团自有资金占5.62%,吉林省信政基金占17.16%),贷款资金占比77.22%,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2 监理内容: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的污水工艺管道、冷却水管道、氧气源管道、臭氧气体管道、二期供回水工艺管道、膜池反冲洗排水管道、臭氧接触池放空管、废水排放水池排水管、调蓄池冲洗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新建给水管道、新建雨水管道等,厂区热力管网、厂区车行道路、厂区人行道等建筑安装工程在既有四家监理工作内容中均未包含。

2.3 监理地点:长春新区及相关区域范围内。

2.4 监理服务期:自项目中标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完尽止。

2.5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6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无在监工程。

3.2 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相关文件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0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国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及无在监承诺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附件。(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途径)。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龙湖大路与中科大街交汇处5799号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北湖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贾工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东财富中心7楼(长春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人:李伟新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蓄池 提标改造 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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