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户外设备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
乙方:福建贯聚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BW[XJ]*******的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户外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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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悬浮拼装地板 | 220 | 平方 | 国内 | 188 | 41360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2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玻璃幕墙 | 56 | 平方 | 国内 | 544 | 30464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3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PSP地板 | 154 | 平方 | 国内 | 165 | 25410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4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花架(1) | 2 | 组 | 国内 | 1445 | 2890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5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花架(2) | 1 | 组 | 国内 | 1939 | 1939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6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木质花盆 | 3 | 组 | 国内 | 580 | 1740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7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花架(3) | 4 | 组 | 国内 | 1118 | 4472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8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仿真绿植 | 3 | 棵 | 国内 | 765 | 2295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9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绿植 | 15 | 盆 | 国内 | 136 | 2040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1 | 1-10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小盆栽 | 10 | 盆 | 国内 | 85 | 850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无 | ||||
合计: | 11346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肆佰陆拾元整(¥1134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江田中心小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货物必须达到以上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技术指标,实现甲方要求,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2乙方应负责按所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安装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乙方须在报价中详细列明所需各项费用。安装、调试所需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5.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甲方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5.4安装到位后的货物由乙方及甲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签字。 5.5货物验收前,乙方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中文说明书、中文采购人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5.6乙方向甲方提供安装和维护所需特殊专用的工具、备件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其费用包括在报价价格内。 5.7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8乙方应提供货物使用免 费培训和技术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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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成交人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支付到货货款的95%; | |
2 | 5 | 余款作为质保金于所有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5日内无息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没收谈判保证金。如谈判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以及当事人拒绝接收调解书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 | 乙方: | 福建贯聚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市江田镇林柄街105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260号福州红星国际1#写字楼10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华香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4*****562 | 联系方法: | ********08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446 |
签订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江田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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