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公告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公告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所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长泰县人民检察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磋商。欢迎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不接受非邀请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ZZXX(2020)ZZ001C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检察工作网建设项目

443267

443267

8800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复印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0年04月16日至2020年04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采购文件公告及发售时间:2020年 04月 16日起至2020年 04月 26日 18:00 时截止(节假日除外)。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0年 04月 16日起至2020年 04月 26日 18:00 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至漳州市胜利路向荣大厦14层B室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或网上购买。

9.采购文件售价:1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年04月27日09:00 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04月27日09:00 整,地址:漳州市胜利路向荣大厦14层B室,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长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人民西路

联系人:洪先生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向荣大厦14层B室

联系人:小叶联系方法:****-******* 邮箱:xxzb0596@163.com

附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文件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 户 名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161*****010*******

开户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联 系 人

赵小姐 电话:0596-2659963

注:供应商网上购买标书必须对公转账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或发邮件致我司,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邮箱。

附2: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8800.00)。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支票提交至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在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效证明)内;【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在2020年 04月 26日17:00之前汇到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银行收帐通知为准)。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注:以私人账户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芗城支行

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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