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疾控中心应急办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自治区疾控中心应急办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XJXECWLMQ-*******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自治区疾控中心应急办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 | 1 | 65300 | 批 | 气溶胶灭火器、多动能太阳能手电筒、整理箱、便携式流调采样箱、实验室白大褂、钢架帐篷、单人移动厕所帐篷、野外折叠桌椅套装、折叠床、取暖炉子、组合工具箱、雨披、血压计等应急物资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 | 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 | 自治区疾控中心应急办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 1 | 153000 | 批 | 自动除颤仪、高级多功能急救训练模拟人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 | 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在营业范围内); (2)第二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4-20 至 2020-04-22 19:30:00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5:30-19: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第一栋第十八层A座1806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200/包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24 16: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乌鲁木齐晚报大厦)七楼702号房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24 16:00:00
九、 谈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B座(乌鲁木齐晚报大厦)七楼702号房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自治区疾控中心应急办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 | 13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 3002 0301 0910 0074 747 | 网转 | |
2 | 自治区疾控中心应急办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 3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春路支行 | 3002 0301 0910 0074 747 | 网转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需出具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所投产品在营业范围内)、第二包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019 年纳税证明、2020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018年或2019年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不需审计))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的资信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能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除外),每包提供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尔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玉伟
联系电话:181*****575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生活广场第一栋第十八层A座1806号房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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