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育秧、插秧工程
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育秧、插秧工程
通州区刘桥镇徐园村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育秧、插秧工程招标公告
1、南通市通州区徐园村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育秧、插秧工程已经批准实施。所需资金来源是专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
2、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刘桥镇徐园村
(2)项目规模:徐园村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育秧、插秧,最高限价为180元/亩,工期15日历天。
(3)质量要求:符合耕作要求。
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具有农业机械操作跨区作业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在刘桥镇范围内所在村居育秧用地面积证明材料和育秧的设备。
5、资格审查材料:
5.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5.2.投标函
5.3.具有农业机械操作相关证件,机械已参加投保活动并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在刘桥镇范围内所在村居育秧用地面积证明材料(或具有跨界作业证明材料),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2020年4月23日14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要求的资料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不接受补充资料);报名地点: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的,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提供原件备查。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
招标人在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招标人组织资格预审;
9、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项目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本项目报价时应考虑规定使用材料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
10、本项投标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投标单位。
招 标 人: | 通州区徐园村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 |
地 址: | 通州区刘桥镇 |
联 系 人: | 先生电 话 |
招标代理: |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鑫河湾1#502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6/********6001/********/tel:139*****128">139*****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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