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电集团公司1001台车辆过户询价采购邀请书采购公告
鹏电集团公司1001台车辆过户询价采购邀请书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鹏电集团公司1001台车辆过户询价采购邀请书 | ||
公告时间 | 2020-04-17 09:00:00 - 2020-04-21 17:00:00止 | ||
采购方 | 深圳鹏程电动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 | |||
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 *** |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询价) | ||
采购内容 | 二、服务内容: (一)根据战略发展需要,深圳市鹏程电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电公司”)已变更为深圳鹏程电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电集团”)。因受公司名称变更影响,现拟需将鹏电公司名下1001台车辆过户备案至鹏电集团公司名下,主要工作为1001台车辆在车管所进行过户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行驶证信息变更以及车管所要求涉及的其他工作等。 (二)我司提供车辆原始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及配合相应工作,具体过户业务由中标方负责。 (三)在不影响我司1001台车辆正常营运的条件下完成本项目。 (四)要求具备丰富的车辆过户服务经验、与车管所业务沟通密切、服务能力强、响应速度快等。 三、采购方式 (一)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二)按项目总报价最低者成交的原则(一次性密封报价)确定供应商。若参与供应商不足三家,则转为商务谈判。 四、采购流程 (一)发布邀请书:2020年4月17日正式发出采购文件。 (二)文件提交: 1.2020年4月21日17时前将填报的报价文件单独以密封信封并加盖公章递交到深圳市福田区林园东路52号鹏程出租汽车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无密封或无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2.另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以备现场核验资质: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代表证明; 3)相关服务经验(有无批量车辆过户经验)。 五、评定办法 (一)车辆过户合计报价不得超过¥80080元,凡超出价格上限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办理本项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发票等; (二)成交原则:在报价区间内最低报价者为成交单位,如出现同等报价时,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三)过户要求:自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过户工作。 六、订单及结算说明 由深圳鹏程电动集团有限公司(需方)与供方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在协议框架下由需方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委托内容,与供方签订当次委托协议。供方按需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过户工作后,提供等额发票,需方待完成1001台车辆过户后结算。 七、违约金 如中标方未能按需方要求完成所有车辆过户工作,需方将按中标总金额的10%收取中标方违约金。 八、重大偏离项处理 如出现以下重大偏离项,按无效报价处理: (一)凡不能满足我司车辆过户服务要求的,均属于重大偏离项。 (二)擅自修改《报价单》的属于重大偏离项。 (三)凡参与报价的单位不符合本“采购流程”第二条款“核验资质要求”,属于重大偏离项。经核实有虚报、瞒报行为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或立即终止服务,需方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 ||
采购清单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法人代表证明; 3)要求具备丰富的车辆过户服务经验、与车管所业务沟通密切、服务能力强、响应速度快等。 | ||
潜在供应商 | |||
特别事项说明 | |||
评标定标原则 | |||
采购文件售卖时间 | - 止 | ||
采购文件售价 (元) | |||
采购文件获取 | |||
响应文件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地址: | ||
联系方式 | 1、联系人:温先生 2、联系电话:0755-******** 3、电子邮件: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林园东路52号 5、邮编: |
标签: 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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