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CTZB-F200403HWZ-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交易方式:电子交易
五、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1 | 项 | 80万元 | 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实行包清工的模式,由第三方服务实体人员委派厨师长、厨师、点心师、服务员等12人,提供食堂事务全部工作,并提供清洗剂等消耗品,服务人员需满足招标要求,本项目服务周期为 1年。 | 拱政采分-2020-00145[GSZFCG-YS-2020-03003,本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 |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非联合体。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时间期限: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费用:免费提供;
5、提示:采购公告下方的“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九、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2】日【13 】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传输递交;
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2】日【13】时【00】分;
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如有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杭州市北城街55号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3)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未按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5)采购人质疑受理: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联系部门: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陈先生 ****-********
通讯地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
(6)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面或邮寄送达)
联系部门:总师办(钱工、冯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
采购单位业务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57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2室
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联系人:古益仲、刘方
联系电话:****-********、****-********
邮箱:********@zjsct.cn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杭州市霞湾巷杭办大厦2号楼6楼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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