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招标公告编号LGH*******
商品品目
招标公告主体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日期:2020年04月20日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文件编号:LGH*******

委 托 方: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1、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委托,就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特向贵单位发出邀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价值评估服务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于2020年04月20日开始发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付邮费50元。

4、项目内容:

概述:分行拟对部分不良贷款项目开展批量转让工作。根据我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相关规定,分行应聘请开发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形成对拟转让不良资产估值范围的外部参照区间,并出具正式的外部估值报告。

结合分行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需要,现拟聘请1家资产评估公司对分行2020年批量转让工作提供外部评估服务。

内容:为分行2020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提供价值评估服务,对拟转让的项目出具外部价值评估报告,辅助分行资产估值人员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协助完成内部估值报告。

工作量:分行拟对部分不良贷款项目开展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涉及批量转让项目共计15个。其中14个项目为中小企业贷款,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均位于沈阳,关联方主要位于沈阳、锦州、盘锦、内蒙古等地市;其余1个项目为境外外汇项目,债务人位于香港已启动自主清盘程序,保证人为境内企业(注册地沈阳)已破产重整,相关关联方位于沈阳、上海、德国、香港等地。

供应商应对拟批量转让资产逐项进行价值评估或价值分析,形成外部估值结论,并出具正式的外部估值报告。同时,协助分行人员做好内部价值评估。

供应商对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成交供应商家数为1家。

服务时间:预计服务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约8个月。我行有权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或延长。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质,项目团队应包含具备相关评估资质的人员。

2)供应商在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评估机构入库测评时得分需达到80分以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承诺如中选,将按照规定办理入库手续。若入库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供应商如已在国家开发银行资产评估机构库中,不再承诺;供应商需自行测评,资产评估机构入库测评表后附)。

6、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都应附有人民币为5,000.00元的保证金。

8、接收保证金的时间和地点:2020年04月29日下午15:00时前递交至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9、接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09:00时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09:00时整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国家开发银行会议室。

与本次竞争性磋商会议有关的联络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写字间C座3311室

联系人:赵旭

(保证金、标书款)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 101 548 000 034 06

(代理费)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电话:***-********(项目负责人)***-********(保证金负责人)

传真:***-********电子信箱:zx@lnghzb.cn

邮编:110004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0日


标书价格无 元
开标时间2020-04-30
招标发布单位名称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信息

标签: 评估服务 价值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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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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