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镇春光村长虹河盐金路北树木采伐销售公告

山阳镇春光村长虹河盐金路北树木采伐销售公告

项目编号:********1O********

受宝应县山阳镇春光村经济合作社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对山阳镇春光村长虹河圩盐金公路北树木174株杨树所有权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山阳镇春光村长虹河盐金路北树木采伐销售权转让项目,数量174株,位于盐金路春光村万元、唐圩组段。东至万元组水泥路,南至盐金路,西至万缘桥西龚陈村交界处,北至鱼塘。其标段材积蓄积量以现场勘查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蔡国华187*****559),流转采伐时限为从中标之日起18个日历天。该项目明标明投,底价110000元,投标时按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数进行竞标。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0日上午9:00—2020年4月27日上午11:00前山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山阳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服务大厅)报名(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30000元。报名时要求意向受让方必须到实地考查并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山阳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原山阳镇中心初中内)交易,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

3、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以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和出让方勘察证明,报名费、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鉴证费按实际成交金额计算。

2、交易开始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公告有关规定处理。

3、竞标者中标后,所交保证金扣除鉴证费后余款冲抵部分合同款,未中标者5日内退还保证金。

4、中标者必须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5:00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6、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合同款的0.5%。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宝应县山阳镇春光村经济合作社。

8、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by.jsnc.gov.cn/)发布。

9、报名材料费、保证金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069578。开户行:宝应农业银行;账号:****************6。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90。

报名联系人:蔡国华187*****559?镇农交站****-********

山阳镇春光村经济合作社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采伐 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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