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系统)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系统)设备维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WZB-*******(HDTZX-2020-0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系统)设备维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00.00万元 ,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2.3km,设置伊利健康谷站至坝堰(机场)站等共20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6座、高架站3座、地上站1座、换乘站共4座,为西龙王庙站、新华广场站、艺术学院站、呼和浩特东站,分别与线网中5、2、4、3号线换乘;全线设一段一场,西端设三间房车辆基地,东端设白塔停车场;全线设主变电站2座、控制中心1座、备用控制中心1座。

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7.336km,设置阿尔山路站至塔利东路站,共24个车站,全部为地下站;全线设一段一场,线路南端设喇嘛营车辆段,东北端设塔利停车场;全线设主变电所2座、控制中心1座、灾备中心1座。

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线网 AFC 系统采用 IC 卡自动售检票系统,计程、计时票价制,封闭式票务管理。自动、半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车票采用非接触式 IC 卡,单程票采用薄卡型,储值票采用卡式,票卡制式符合 ISO14443 TYPE A 标准,读卡器可读取 TYPE A 票卡(包括逻辑加密卡和 CPU 卡)。

AFC 系统由清分中心系统、多线路中心系统、车站计算机系统、车站终端设备、车票五层构成。其中清分中心系统完成整个线网的全局性管理功能,多线路中心完成呼市各条线的数据采集和集中管理功能并向清分中心上传数据,车站计算机系统为车站终端无法连接至多线路中心系统时提供孤岛运行模式。

本工程AFC、MLC、ACC系统采用云技术构建。

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招标范围:

1.筹备期服务工作

投标人维护范围为呼和浩特地铁2号线AFC专业在维修介入方案、安装配合、工程介入、单体调试、联调联试、应急演练、三权移交、试运行、文本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及满足运营期AFC专业的维护工作要求的人员筹备服务。

2.运营期服务工作

投标人维护范围为呼和浩特地铁1、2号线AFC系统的进出站检票机(AG)、宽通道双向检票机、人工售/补票机(BOM)、车站计算机系统(车站网络设备)、自动售票机(TVM)、附属设备、车站AFC就地配电系统、MLC系统、ACC系统、互联网平台系统。

包括不限于控制中心、备用中心、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及在服务期内相继开通运营的车站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以上范围内设备的配合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修/检修、故障处理/抢修/重要部件轮修、重大节日保障、应急抢险、系统数据维护、系统升级改造配合、维护建议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三)服务周期(暂定):

本项目服务期自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暂定3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实际起始时间为准。其中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运营期暂定32个月;呼和浩特地铁2号线筹备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初期运营之日止)暂定5个月,运营期暂定27个月。

(四)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投标人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地铁自动售检票系统维保服务或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服务;

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须将下列所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sdtzxgs@163.com)进行报名审核,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方可缴纳招标文件费。同时将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A4纸)装订成册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迟到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以缴纳招标文件费款项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注:1、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企业账户将招标文件费一次性转入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处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同时须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906 0078 8011 0000 0356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会议室)

七、其他

,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6层

联系人:柯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呼和浩特市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辅路地铁控制中心3层

联系人:王艳红

电 话:****-*******

邮 箱:hsdtzxgs@163.com


附件1:

诚信承诺书

呼和浩特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本人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我方无资质借用、挂靠以及串标、围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3.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4.我方近三年(2017年4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无条件接受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做出的任何决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维护 检票系统 自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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