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保局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环保局检测设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8日下午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环保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府前街100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1-200#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检测设备(大气预浓缩系统1套、非甲烷总烃测试仪1套、PM2.5采样器2台、便携式PM10采样器1台)。共分两个包,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一个分包或两个分包分别进行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250.8万元人民币。
A包:大气预浓缩系统1套,非甲烷总烃仪1套,预算金额198万元。
B包:PM2.5采样器2台、便携式PM10采样器1台,预算金额5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A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二)B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南楼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四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韩先生
电 话:****-*******
地 址:东营市东城东二路276号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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