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移动执法终端 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移动执法终端 招标公告
[2020-04-21]
九江微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国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JWXZB2020-J005
2、项目名称:都昌县人民检察院移动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3、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
1 | 都购2020B********8 | 移动执法终端 | 60 | 台 | 36 | 详见磋商文件 |
4、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本项目若有电信运营商特殊情况的潜在投标人,允许其分公司投标):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当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则只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转入并到达指定账号,并将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放置在投标文件资格性证明文件里面;
(4)本招标项目中的货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5、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
(2)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
6、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在九江微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办事处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磋商文件售出后恕不退还;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下午14:30 整(北京时间)。
8、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都昌县芙蓉路13号靠近万里大道端(惠兴超市对面3楼)。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本次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1、采购人: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谭主任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
九江微笑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九江市南海路7号柴桑国际中心A座2005室
联 系 人:查经理电话:****-*******
电子信箱:jjwxzb@126.com********17@qq.com
都昌办事处地址:都昌县芙蓉路13号靠近万里大道端(惠兴超市对面3楼)
联 系 人:苏经理 电话: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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