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看守所附属房(厨房、餐厅)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江苏省看守所附属房(厨房、餐厅)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因工作需要,江苏省公安厅采购办现对江苏省看守所附属房(厨房、餐厅)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有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壹级以上及其他相关资质、业绩、信誉好的公司前来资格预审报名。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江苏省看守所附属房(厨房、餐厅)改造工程,采购编号SK********。
二、工程概况:本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430?O,
其中餐厅120?O:地面铺600*600镜面砖,顶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120?O,墙面:干挂大理石83?O。
操作间面积:48?O:地面330*330地砖,墙面190?O,330*250墙砖,顶面木龙骨塑钢扣板吊顶48?O。
犯人伙房:地面330*330地砖134?O,墙面330*250墙砖,240?O。
热交换锅炉房、值班室130?O:地面保留不变,墙面顶面乳胶漆出新。
更换塑钢门窗11?O,不锈钢玻璃门6.5?O,更换防盗门6樘。
围墙出新700?O,维修水沟、屋檐90m,混凝土地面400?O及其他拆除工程。
三、申请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二套复印件,原件备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论证;
(3)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施工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材料。
(4)拟报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主要工程业绩等材料。
(5)公司简介。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时间安排:2005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双休日除外。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江苏省公安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0号310室)。
3.联系人:孙开锋
电话:***-********
五、招标人按择优原则确定入围单位,对未通过资格预审或符合资格预审条件但未能入围的申请人,招标人将不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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