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3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投【2020】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

(2)工程规模: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新建如泰运河至银杏路段众安港西岸风光带长约 1000 米(约 6 万平方米),与东岸相得益彰。

第二部分:新建文江路至镇海路段长约 800 米的众安港的两岸风光带,全线高标准打造滨河景观,主要实施河道清淤、▽3.0 生态挡墙护岸、整坡、蓝线范围内实施滨水绿化、人行步道、亲水平台及堤顶道路。

第三部分:新建众安港与耿戴中沟东侧及阳江路三角地块,整体打造生态林,主要实施生态园林的种植手法,起到改善环境质量、美化景观的作用。

本项目总投资约4986.58万元,工程建设投资3729.23万元。

(3)设计费最高限价为:81万元。

2.2招标范围:

范围包括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含设计变更等)、完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提供用于招标的技术条款,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3工作周期:

(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2)预审通过后,10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供专家评审,同时提供招标技术条款;

(3)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

2.4付款方式及设计补偿费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60%,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设计补偿费: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景观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景观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行业相关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

3.3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2)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办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人如决定参与投标,在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2409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实行资格后审。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人:

电话:

徐军

150*****36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10号楼2410室

联系人:

电话:

季楷

180*****799

2020421

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20年4月26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发邮件至以下邮箱(jiangsuhongyuantz@163.com)或邮寄至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幢2410室或传真至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传真号码:****-********

本单位将在确认函送达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竞争性谈判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投标确认函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了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设计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我公司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手机:,邮箱:。

   公司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

入围竞争性谈判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单位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拟派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有效的拟派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承诺书

具备有效的投标承诺书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项规定; 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符合泰住建(2017)64号文件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项规定

若为联合体投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项规定

工作周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作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项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入围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达到70分的入围竞争性谈判承包商名单)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

80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

4分

项目部人员配备

8分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8分

评定标准

2.2.4(1)

技术部分(80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20分)

本条主要评审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宏观认识程度(按照突出重点、水陆统筹、点面内源统筹等原则,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环境景观治理为主),以修复改善河道安全性)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总体设计思路是否与本项目建设理念相适应,是否合理可行。

投标人了解众安港风光带改造提升工程宏观情况;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初步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通过河道整治将富有泰兴特色的水文化融入城市发展,满足“双河生态滨河公园项目”的相关公共设施建设的需求可得15~20分;

投标人较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对本工程具体情况较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较透彻;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工作思路较清晰;总体设计思路基本切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可得10~15分;

投标人基本不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程度一般,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不深;对初步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思路不清晰;总体设计思路不够切合工程实际,思路一般。可得0~10分。

对项目所在地规划发展与建设条件认识(10分)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清晰明确的.可得8~10分。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较好的可得5~8分。

对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一般的可得0~5分。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40分)

本条评审投标人通过对生态护坡设计,使引、排水出路畅通;采用挡墙防护等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对河坡进行绿化景观建设,改善水涵养、水环境。(包括构建泰兴市北片区整体规划、提升泰兴市北片区城市形象和活力、打造泰兴市北片区文化教育段的特征景观等应重视的问题)提供彩色总平面图,结构分析图,大型整体鸟瞰图(3张以上),其余效果图若干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的各标段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35~40分;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25~35分;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0~25分。

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方案(5分)

概算编制方案合理得3~5分;一般得1~3分;不够合理得0~1分。

后续服务(5分)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5分,否则适当扣分。

2.2.4(2)

项目负责人素质(4分)

项目负责人素质(4分)

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担任过投资2000万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为准)得4分。

2.2.4(3)

项目部人员配备(8分)

项目部人员配备(8分)

配置资格要求:

市政或水工、园林绿化、规划、造价专业各一位,每1名得1分,最高得4分;

配备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每1名得1分,最高得4分。

注:(1)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时间要求为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

(2)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符合泰住建〔2017〕64号《关于明确投标人提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规定;

(3)项目部人员职称证书中的专业必须为本次投标项目所从事专业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需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4)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同一人按职称级别高的计分,不累计得分。

2.2.4(4)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8分)

类似项目业绩(8分)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园林绿化设计业绩的,一项得4分,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小于2000万元大于等于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的,一项得2分,单项工程投资额小于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分,最多得8分。

业绩证明:以设计合同为准。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得分时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分为投标人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评定标准达到70分的入围竞争性谈判承包商名单,确定不少于二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入入围竞争性谈判承包商名单,发包人根据最低报价的原则在入围承包商名单中确定成交承包商,并将结果通知竞争性谈判的未成交的承包商。如投标报价相同时,则依次按技术部分、业绩、项目部人员配备得分推荐排名;如所有得分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

如入围竞争性谈判承包商名单少于二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本次竞争性谈判流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风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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