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榆中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12:2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22日00:00至2020年04月27日00: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已 注 册 为 会 员 的 供 应 商自2020年4月 22日至2020年4月 27日每天00:00~23:59 可 登 陆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5月11日14:00至2020年05月11日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标 二 室(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19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5月11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标 二 室(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19层)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于婧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689 | ||
采购单位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4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南路107号第13层0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689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委托,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2020zfcgcswj04(DJCS-2020-008)
3.隶属品目:工程监理服务
4.隶属行业:其他国家机构
二、项目内容
包号 | 品名 | 单位 | 数量 |
一包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产业路) | 项 | 1 |
二包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产业路) | 项 | 1 |
三包 | 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榆中县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资金工程类项目--监理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农田水利) | 项 | 1 |
三、项目总预算79.960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包-二包:1、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4)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无需缴纳税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5)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3、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三包:1、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4)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无需缴纳税收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5)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3、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22至2020-04-27
磋商文件起售时间:2020-04-22
磋商文件止售时间:2020-04-27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1 14: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11 14:00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标 二 室(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19层)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已 注 册 为 会 员 的 供 应 商自2020年4月 22日至2020年4月 27日每天00:00~23:59 可 登 陆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登 陆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4.磋商文件的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11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5-11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标 二 室(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1号陇鑫大厦19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于婧
2.联系方式:157*****68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采购人地址: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北路1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梁先生139*****40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武门街道广场南路107号第13层007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婧157*****689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榆中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或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甘肃东锦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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