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溪镇防洪工程二期麻山导托渠治理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浪溪镇防洪工程二期麻山导托渠治理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0-04-21]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浪溪镇防洪工程二期麻山导托渠治理EPC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彭泽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地点:彭泽县浪溪镇。(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约3300万元。

(3)建设规模及内容:浪溪镇麻山导托渠治理工程位于彭泽县太泊湖内,太泊湖地处彭泽县东北部,北靠长江、西接丘陵,南近山地,东与安徽省东至县相邻,流域上游地势较高,中下游地势平缓,水面开阔。为解决洪涝和血防问题,1966年对太泊湖进行了围垦,围垦后圩堤全长33.105km,保护耕地5.3万亩,保护人口3.0万余人。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堤身加高培厚、护坡护岸、建筑物加固以及铺设堤顶防汛公路等治理措施,使河道行洪能力达到设计要求的洪水标准。治理范围为:麻山导托渠麻山段7.2km。

(4)质量要求:合格。(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6)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3.2外省勘察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都必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http://www.jxsggzy.cn/web/)中的投标人,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3.3. 施工单位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4设计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3.5拟投入主要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1名专职安全员。(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2)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注册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安全主管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社保缴纳原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或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数据电文复印件,缴纳时限为连续六个月(指开标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退休人员担任负责人的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材料原件佐证。(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中标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承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APP“钉钉”自主完成考勤打卡,考勤采用手机端定位、人脸识别方式。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提供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0 年4月22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联系方式招标人:彭泽县水利局联系人:扶先生电话:136*****151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8*****217招投标监管机构: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治理 防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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