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2020年CDN服务采购项目

广播影视2020年CDN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乙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RWZB[GK]*******的广播影视2020年CDN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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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99其他服务2020年CDN加速服务1国内**************网宿元/M/月
11-2C99其他服务2020年CDN安全服务1国内120000120000网宿元/月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传播、转让、许可以及提供他人使用或共享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均不包含任何对于乙方知识产权的转让、授权或许可等意思表示。(1) 甲方网站如遇到流量异常情况,或甲方网站遭受到来自第三方的网络攻击等黑客行为时,应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以保证CDN服务品质,但甲方仍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流量或者带宽的费用。(2) 若甲方因业务需要,短期内访问带宽量预计超过上月计费带宽50%时(或称为“突发带宽”),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带宽冗余;针对前述突发带宽,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计费(含邮件形式),或者以出现突发带宽当天为周期进行单独取值并按照合同已约定价格进行计费。除前述甲方已依约提前通知的突发带宽外,其他情形的突发带宽将以出现突发带宽当天为周期进行单独取值并按照合同已约定价格的1.2倍进行计费,甲方未依约提前通知的突发带宽造成的服务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且不计入服务不可用时间。(3) 甲方知悉:甲方应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网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记录备份应依法自行保存不少于一百八十日,并在国家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甲方应同时配合乙方依据有关管理部门检查的要求,提供上述备份;但乙方应出具合理的证明材料。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为甲方提供CDN服务包括进行系统设置、联网调测等工作,并将设置所能达到的功能如实向甲方通报。(2) 乙方为甲方提供24×7(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技术服务,以保证甲方网站内容或加速对象得到正常的CDN服务。本条款所指技术服务包括对CDN节点的日常维护、监控和及时排除故障等。因甲方的源站点故障造成的服务中断,甲方应认同不属于乙方责任;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故障排除。(3) 乙方在服务开通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配合签收确认。如有异议,甲方应于该通知收到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如在前述期间内甲方未书面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4)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关的访问日志,并将日志保留不少于一百八十日,但每日访问日志存储空间超过500MB,则乙方按采样方式进行收集、保存;甲方应在一百八十日内将访问日志自行下载保存,乙方不承诺对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访问日志予以保存。(5) 合同执行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最近六个月的日志分析数据查询,以及最近两年内带宽统计查询。合同执行基于CDN服务特殊性,乙方为甲方设定一个月数据保留期,合同执行完一个月后,对于甲方的日志分析数据乙方将不再予以保留,带宽数据将从合同到期之日起保留半年。(6) 双方约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要求,乙方可监督甲方利用本服务发布的内容,并可监督甲方利用本服务从事的活动是否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批准及备案。如发现甲方有违反本合同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国家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信管理局等对甲方采取法律措施,或乙方收到第三方权利人对于甲方的主张时,乙方有权立即中断服务,待上述机关查清问题处理完毕止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随时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因前述原因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则该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7)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并有义务向甲方开具服务费发票。(8)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执行期间,按照双方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时间,在服务次季度5日前向甲方提供其每个付费周期的服务计费、数据统计及付款通知书,并收取相关费用。甲方承诺于收到乙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逾期未作书面确认则视为甲方对费用支付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上线服务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服务上线调整,并按月度、季度、年度或根据甲方要求出具服务报告。 1、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负责对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试,系统测试的数据由双方记录经乙方整理后全部移交给甲方,作为验收参考。乙方应于服务起始时间前3个工作日完成服务上线和调试工作。2、系统验收分为二次,为初步验收、验收。系统于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验收,服务上线后试运行一个月后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系统进行验收。3、初步验收、验收按照招标内容所列的技术要求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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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月支付。采购人每月结算费用以当月实际使用的加速服务总带宽量及安全服务月租服务费用之和为每月结算总量,并由中标人出具该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人于提供服务的次月5日前向采购人发出《付款通知书》。采购人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并同时通知乙方开具等额发票。乙方应在收到发票开具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发给采购人。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中标人支付相关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提供时间2020年5月21日-2021年5月20日,服务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服务执行情况可协商续签服务,续签合同每次期限一年,最多续签2次。。

10、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及为乙方实施项目提供施工必备条件。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或因甲方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项目延误,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通服务,如服务开通不及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提供高于合同技术要求的替代产品,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延误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所有招投标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保留诉讼的权利。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服务不可用,乙方以分钟为单位,以保底月费为基数,计算每分钟费用,按平均每分钟费用的二倍减免甲方相关的服务费用。但减免的最高限额为服务不可用当月保底月费且不以任何形式向下月累计。甲方同意除本条款前述约定外,因服务不可用乙方不再对甲方的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未签订保底服务月费,则按实际服务不可用时间减免服务费用。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10%或相当于二个月的服务费(以较高者为准)的解约赔偿金。如提前解约方未提前30日通知相对方,则应在前述约定标准的赔偿金基础上,再加付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按已支付月服务费平均值计算)的违约金。5、甲方确认因以下情形造成服务不可用或其他影响,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在进行节点设备配置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2)因甲方的源站点故障或甲方自行进行设置调整所造成的服务不可用;(3)因按甲方要求的配置进行调试,如配置不合理造成的服务不可用;(4)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致的服务不可用或其他影响服务与安全等问题,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不可用。6、由于为甲方加速的内容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时,乙方有权随时根据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要求,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主体出具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公函证明、司法文件等要求,立即中断提供给甲方的服务,甲方同意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与乙方无关。对于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7、甲方确认,乙方在进行服务过程中仅对数据进行分发、传输、缓存等工作,而不对数据本身进行加工。乙方为提高用户体验、提高网络传输效率、提高访问体验而对甲方数据进行主动缓存的,不视为乙方侵权。如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发生侵权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之行为,基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认可此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基于服务技术特点,乙方在向甲方源站点自动获取或由甲方主动推送的加速内容,甲方应自行采取备份措施,即甲方应对原始数据进行妥善备份。对于甲方源站点的原始数据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双方确认,在履行本合同时,合同签订双方仅对合同相对方负责而无需对双方之外的任意第三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乙方对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因本合同引起或履行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乙方: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住所:广州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0楼B-H单元
单位负责人:曾祥辉 单位负责人:刘成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霞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6*****008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
账号:工行鼓楼支行账号:****************9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影视 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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