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浦虎爪头海塘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石浦虎爪头海塘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石浦虎爪头海塘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石浦虎爪头海塘加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甬发改审批[2011]624号和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2011]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其余由象山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浦镇金星
建设规模:加固海塘总长309.9米,拆建水闸1座;
工程造价:约230万元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海塘加固工程(外坡部分、堤顶部分和内坡部分)和水闸维修加固工程(新建启闭机一座,并安装启闭设施);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与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分包意向书的单位;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安全员 1 名;
3.4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县外企业须在象山县公安局备案;
3.5在象山县检察院查询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递交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 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0。
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1年12月7日——2011年12月12日16时30分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根据浙水建[2009] 51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必须在浙江水利网公示认定“年度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公示表”且无“备案材料需要补正材料”;
⑦拟报名单位及其拟参与投标的水利水电专业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已经在宁波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详见甬水建[2007]22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⑧报名单位与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分包意向书(投标人自身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不须提供),;
⑨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县外企业须提供象山县公安局备案证;
⑩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浦镇
邮 编:315700
联系人: 李为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杨波
电 话:****-********
传 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