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司法厅

乙方:禹天(福建)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CS]*******的“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699其他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1国内248000248000禹天(福建)传媒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
合计:248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4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时候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司法厅;

4.3交付条件: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负责“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的主题策划、内容采编、视频制作,确保公众号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5.2、指 定不少于3人的专职微信编辑团队,其中1-2名专职微信策划编辑人员,必需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入住司法厅(普治处),做好公众号的主题策划相关工作,参与厅机关重大公务活动,提供拍照、摄影、新闻采编等服务(办公设备自筹);5.3、内容更新频率为一年不少于322期,总发布量不少于1288篇(每期不少于4期);5.4、微信粉丝量的推广年内粉丝数达到30万以上;5.5、微信影响力排名一年内进入法制网舆情中心排行榜、长安剑政法新媒体激励榜单、中国法律微信影响力等全国级新媒体榜单前10名不少于10次;5.6、全年微信推送的内容被司法部、“中国普法”等微信公众号采用不少于30条;5.7、在国家级央属18家重点新闻媒体以及今日头条、澎湃新闻等新媒体平台推广司法行政资讯每月不少于300条;5.8、每月5日前提供提供上月数据分析表,包括粉丝数、浏览量、转发量等数据分析以及阅读数排名前五的文章,并提出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意见建议等;5.9、节假日、重点宣传节点,协助策划制作专题;围绕法治福建建设、“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协助策划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5.10、协助采写拍摄福建司法行政系统亮点工作成效,制作原创文章在“福建司法”公众号发布,一年不少于50篇;2.11、开发法律知识竞答考试、先进典型事迹展播、在线投票、在线互动等拓展功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0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20根据完成情况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2020年4月14日-2021年4月13日。

10、违约责任

根据招标文件。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2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司法厅乙方:禹天(福建)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鼓楼西门井边亭11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洋中路299号融信洋中城2#楼30层10商务办公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燐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勋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6*****36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账号:账号:****************66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微信公众号 司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