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机关食堂生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机关食堂生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圣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FJHC[GK]*******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机关食堂生鲜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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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150110 | 水产品加工 | 水产品加工(生鲜) | 1 | 年 | 国内 | ******* | ******* | 圣达 | /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陆万肆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供货时间:每天7:30(应急供货随时送);
4.2交付地点: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准时送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负一层操作间?;
4.3交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有关要求,无腐败变质食品。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保证新鲜,不过期、不变质。5.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对方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5.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短斤少两。首次出现短斤少两的以一罚十,罚款从当月货款中扣除,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5.4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的食品安全标准颁布、执行的,以新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5.5以上规格具体按甲方下单时候要求每斤所需数量由乙方进行采购。供货商若出现个别商品无法按既定规格提供,则须以甲方沟通后确定最终每斤数量。5.6因项目所在地地处海岛,生鲜物产丰富,在项目所在地生鲜采购量不低于3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完整的送货工作流程,将采购的食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费用,运输车不得混搭本合同外的货物。6.1.2卸货前检查:乙方应配置生鲜专用送货车辆,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到达现场后按照质量要求和甲方提供的购物计划,由甲方组织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并核对当日收银小票查价格,全部过秤检查或抽查重量。6.1.3食品包装检查:核对订货汇总单,所送食品是否和所定食品一致,外包装应清洁、形状完整,无严重破损;外包装名称和包装内食品名称一致。6.1.4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检查食品的相关质量指标,包括但不局限于数量、外观、颜色、气味、新鲜度、中心温度等指标,保证新鲜,不过期、变质现象;经甲方检验小组判定不合格的食品不退回乙方直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检验发现一次不合格即没收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的食品经双方授权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定验收合格。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6.1.5验收费用:食品最终检验、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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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据实结算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12万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限结束后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无违约的前提下,凭合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履约保证金证明及相关单据,由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如甲方按程序,在合同期内开展新招标工作无果的,乙方在合同期届满后,应按原合同继续履行,至新供货商接手供应。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不能及时保证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运作,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2甲方在验收物资认为不合格拒收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必须依合同按甲方的要求供应物资,乙方少送或者不送的,造成干部职工没有物资食用,按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5倍给予处罚。每月累计超过3次的,按照未送物资合同价值的10倍给予处罚。10.3乙方不按甲方通知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不可抗拒原因除外),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所购物资(本批次少来部分)价值的5倍。每月累计超过3次的,按照甲方所购物资(本批次少来部分)价值的10倍给予处罚。10.4因乙方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不合格部份)价值的10倍。10.5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物资检疫检测报告、物资品种化验单、物资合格证)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因此造成甲方没有物资食用,按本批物资量合同价值的5倍给予处罚。10.6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甲方在食用环节物资损失,根据损失程度,乙方应按合同价赔偿甲方损失物资(本批次损失物资量)价值的1-3倍。10.7以上2至6项违约款从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当月货款不够部分由投标人补齐,若货款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10.8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9乙方在送货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交接前发生损毁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0.10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安全工作检查小组和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件,经卫生检疫部门认定后,乙方不仅要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卫生检疫部门的罚金及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同时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11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1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1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1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15由于食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医疗费、善后处理费及亲属索赔、补偿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0.16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5)超过保质期限的。10.17乙方不得给甲方食堂开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一经查实,收取违约金伍仟元并取消供应资格。10.18凡取消供应资格或受五次以上处罚的,应当拉入甲方诚信黑名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签订地点:平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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