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同正种猪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二)
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同正种猪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二)
一、项目名称: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同正种猪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GSZBDL-NN-*******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0年4月7日
四、经研究,对《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同正种猪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SZBDL-NN-*******),作如下通知: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的要求,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开标场所管控,凡投标人(供应商)、专家评委、招标人(采购人)代表、监督等各类人员,须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绿码、登记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开标场所。其中:外来人员中有武汉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还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进入:
——从2020年4月8日起,有武汉市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14天内有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外来人员,须出示“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1次血清抗体检测”。
2.对境外返桂来桂人员、湖北省和武汉市返桂来桂人员、重点地区(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4. 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不派人参加开标会,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4.1选择投标文件邮寄的投标人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送达)。
4.2 投标人需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邓涛;电话****-*******、187*****313。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同正种猪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标段(项目编号:GSZBDL-NN-*******)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邓涛****-*******。
4.3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开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开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4.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若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其委托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无法入桂或无法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原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标地点:南宁市东葛路72同开大厦6楼开标室,现修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葛村路13号精通101酒店(葛村店)五楼小会议室。
五、发布媒介: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涛
联系电话:****-*******邮箱:********5@qq.com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招标人: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金光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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